- 浙江工商大学食堂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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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5-19
浙江工商大学食堂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浙江工商大学就食堂设备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谈判项目编号:ZZCG2016-HQ-003
二.谈判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备注
1
食堂专用设备
1.0
批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除备注外其他为必填项)
三.谈判供应商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规定。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的特定条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含)以上,且有5年以上生产加工经验的生产企业。
四.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5月19日至2016年5月25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8:30-11:00
下午:13:30-15:30
2.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钱江湾生活区1号综合楼411室
3.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元):(售后不退)
五.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 09:30
六.谈判响应文件提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钱江湾生活区1号综合楼319会议室
七.谈判时间:2016年5月31日 09:30(北京时间)
八.谈判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钱江湾生活区1号综合楼319会议室
九.谈判保证金及交付方式:
竞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请2016年5月31日之前以转账的方式交浙江工商大学后勤财务部。如未成交者,公示结束后一周内无息退回;如成交者则转为履约及维护保证金,质保期满后一周内无息退还。户名:浙江工商大学食堂;开户行:工行杭州高新支行;账号:1202026219900015355。
十.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第2日24时止)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
a)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b)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c)税务登记证
d)现场填写报名登记表。
3.现场勘察、答疑时间:2016年5月26日上午9:30在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钱江湾生活区1号综合楼411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浙江工商大学
联系人:赵晶晶
联系电话:28877877,28877878
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学正街18号浙江工商大学下沙校区钱江湾生活区1号综合楼411室
浙江工商大学后勤服务中心
2015年5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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